更新时间:2024-11-12 13:42:58点击:
明正彬,男,汉族,云南省龙陵县人,中共党员,1966年2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
人物评价
在法与情面前,明正彬却“法不容情”。1992年9月,他的一个侄子参与贩毒,他亲自指挥并参加抓捕,但在审理和对案犯作出处理决定时,他都依法回避。亲戚们轮番找他说情,他的回答只有一句话:“法不容情”。在1993年“6·26”前夜,他年迈的父亲打来电话:“孩子,明天枪毙你侄子,你……”父亲哽咽着,再也说不下去,明正彬手握话筒,双眼噙泪,无言以对,他对亲人显得是那样的“贫穷”,那样的无助。然而,他对事业、对战友却是那样的“富有”。云南省镇康县公安局一位战友因在缉毒斗争中不幸牺牲,他把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得到的1000元奖金全部捐给了烈士遗属。为了工作,他不惜把工资垫出,先后三次将自己买的手机送给与之有工作关系的朋友,有的贩毒大案的线索,就是一些慕名找来的朋友为他提供的。年复一年的垫支,明正彬不仅花掉了他的全部工资,甚至还背负着一笔不小的欠债。嫌疑人家属找他说情,有的人托他办事,但他不止一次将送上门来的几万、几十万钱拒之门外;在境外调研及接待工作中,因工作关系接受的礼品,哪怕一块手表或几条香烟,他都交到支队综合科登记清楚,并指示按“罚没”上交,大家称赞他高风亮节,他只说这是应具备的素质。和明正彬一起工作的战友们都有这样一种感受:苦。他总是不停地忘我工作,在他的大脑中,基本没有“星期”与“假期”的概念。同时更深的还有另一种感受:乐。乐于跟他去吃同样的“苦”。这源于他作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格、公正的执法水平,高超的侦察指挥才能以及他个人特有的人格魅力。
战功卓著的杰出青年卫士在组建缉毒专业队19年以来,保山禁毒工作在取得破案数、缴获毒品数、抓获贩毒嫌疑人数名列全省前三位的显著成绩的同时,由于以明正彬为代表的指挥员设计周密,指挥得当,虽有贩毒分子负隅顽抗,但全市禁毒民警无一人牺牲,同时也无一人受刑事处分,违纪率也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毒品堵源截流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明正彬同志在解决当地毒品问题的攻坚战中也取得了非凡业绩,通过他带领全市禁毒民警的努力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使全市吸毒人员下降47.6%。全市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已基本禁绝。全市40余万在校中小学生无一人吸毒的成功经验受到中央和省委领导充分肯定。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杰出青年卫士禁毒工作,在所有的警种中除了工作特殊外,他没有任何享受或待遇上的特殊,除了苦和累,他还随时充满着危险,甚至牺牲。明正彬同志就是这样无数次地出生入死,与贩毒分子进行殊死博斗。
明正彬带出一支优秀禁毒队伍的杰出青年卫士“其身正,不令而行”。模范带头作用就是无声的命令。明正彬同志用自己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一面旗帜,并带出了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坚强有力的禁毒队伍。